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消防安全基础,有效防范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按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国家消防救援局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三年行动,化解一批重大安全风险,整改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培育一批消防安全明白人,建立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机制,切实提高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的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消防安全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1.推动落实政府领导责任。强化消防工作考核,明确消防安全责任,推动各地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统筹抓好本地消防安全工作;充分发挥消防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通报情况,解决重大问题;落实消防安全逐级约谈机制,对发生有重大影响火灾以及火灾多发的地区,及时约谈督办。
2.协调落实部门分管责任。各地消防部门要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统筹协调职能,加强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消防宣传教育以及火灾事故调查有关工作。依托各地安委会、消安委平台,会同教育、民政、文旅、卫健、文物等部门督促学校、养老院、宾馆饭店、旅游景区、医疗机构、文博单位等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加强国有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监督管理,2024年起每年推树一批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单位。对涉及环节多、范围广、责任模糊的行业领域,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推动厘清职责、明确责任。2024年会同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围绕生产、销售、施工、使用等环节,建立健全保温材料“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体系。2025年会同应急、市场监管、人社、住建等部门围绕培训、发证、使用、管理等环节,建立健全电气焊作业“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3.组织落实基层管理责任。推动乡镇(街道)、村(社区)落实日常管理、防火检查、隐患督改等工作职责,压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通过采取委托执法或授权执法的方式,明确乡镇(街道)承担部分消防行政执法事项,2025年底前全面落实委托或授权执法。发动综合执法队、网格员队伍等基层力量,针对辖区人口、产业、建筑和经济发展等特点,靶向整治突出风险隐患,切实把消防安全责任措施压到基层末梢和岗位人头。按照“务实、管用、能解决问题”的原则,坚持眼睛向下,推动建立多种形式乡镇(街道)消防站所,加强消防安全检查、防火宣传培训和初期火灾扑救,提升风险隐患排查的现场感和穿透力,2026年底乡镇(街道)消防站所基本实现辖区全覆盖。
4.督促落实单位主体责任。督促社会单位对照重点场所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和检查指引开展自查自改,健全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常态化机制,2024年起社会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至少开展1次检查,并向辖区消防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情况。指导社会单位延伸运用“健全管理团队、网格责任细化、教育培训务实、风险隐患上账”等消防安全管理模式,打造一批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单位,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开展火灾风险隐患精准排查。
5.强化风险研判。会同各级各有关部门坚持定期研判与专题研判相结合,分析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找准最不放心区域、最薄弱环节、最突出问题,并以地市为单位,每年开展分析研判和调研评估,提出针对性防范对策措施。会同各级各有关部门健全落实信息共享、风险监测、预警发布、协调联动等机制,强化评估结果运用,提示社会单位、告知居民群众采取防范措施。
6.聚焦重点领域。会同各级各有关部门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等“大单位”,重点排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占堵生命通道等突出问题;紧盯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商铺、餐馆饭店、家庭作坊等“小场所”,重点排查违章搭建、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危险行为;紧盯储能电站、剧本娱乐、电竞酒店等“新业态”,重点排查违规投入使用、监管责任不明确、管理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紧盯城中村、城乡接合部、连片村寨等“旧区域”,重点排查占堵消防车道、消防水源不足、安全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紧盯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重点排查督改责任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7.组织全面排查。督促社会单位常态开展火灾风险隐患自查,建立隐患台账,落实闭环管理。发动乡镇(街道)消防站所综合执法队等基层力量加强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等“小场所”检查巡查,及时纠治动态火灾隐患,问题严重的,抄报移交相关部门,2024年基本摸清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底数,落实闭环管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通报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和突出问题,发出风险提示函、工作建议书。优化“双随机”监督检查,对火灾多发的行业领域和隐患严重的单位场所提高抽查比例,积极运用联合执法小分队、专家检查、交叉互检等方式,提高火灾风险隐患排查质量。
(三)强化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8.严格执法查处。持续推进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燃气消防安全和打通生命通道专项整治。对检查发现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用足用好查封、罚款、拘留、关停等手段,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杜绝执法“宽松软虚”。对单位未开展自查或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火灾隐患长期存在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是要加大事前涉嫌消防安全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前移关口、形成震慑。每年组织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开展一次全员培训,新到消防监督执法岗位人员至少进行1个月的岗前业务培训,切实提升消防监督执法队伍能力素质。
9.提请挂牌督办。推动完善地方政府对重大火灾隐患督办、销案制度,推动整改落实。依托各地安委会、消安委平台,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交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逐级约谈,签订整改承诺书,落实整改责任。对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重点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消防安全问题突出的经营性自建房集中连片地区,要紧盯不放、全程跟踪,落实整改期间安全管控措施,2024年底前推动全部整改销案。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区域性火灾隐患,要推动纳入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等统筹推进,实施综合治理,2026年底区域性消防安全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10.发动舆论监督。积极协调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等媒介,每年组织曝光一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公布单位名称、公示具体问题,跟踪报道整改进程,强力推动隐患整改。健全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处理机制,探索建立消防安全领域“吹哨人”制度,拓展举报渠道,完善奖励措施,发动社会群众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11.强化信用监管。对逾期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列入消防安全领域失信行为,录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对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严格倒查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存在严重违法失信的纳入“黑名单”管理,录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联合发改、工信、文旅、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依法实施联合惩戒,作为信用评定、项目审批、银行贷款、星级评定的重要依据。强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行业管理,对严重违法违规的依法实行行业退出、永久禁入。
(四)夯实城乡火灾防控基础。
12.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推动各地动态纠治锁闭安全出口、占堵疏散通道、门窗违规设置障碍物等违法行为,常态清理影响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面和消防救援窗口的违章搭建构筑物、摊位、铁桩、水泥墩、架空管线、户外广告牌、灯箱等固定障碍物和占道停放车辆,并实施标识化规范化管理。2025年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障碍物基本清除,2026年消防生命通道畅通情况明显改善。
13.筑牢农村火灾防控基础单元。推动各地依托乡村振兴,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2026年基本完成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和消防水池等基础设施建设。
14.强化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各地结合“十四五”消防工作规划,将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更新统筹推进,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消防水源建设等工程治理,发动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等场所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2026年城市公共消防设施明显改善,老旧场所早期报警和灭火装置安装比例显著提升。
(五)推进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15.提高消防物联感知能力。运用物联感知、图像识别、视频巡查等手段,加强火灾高风险单位等物联网监测管理,实时动态感知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和消防安全管理信息。鼓励社会单位运用物联网技术提高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水平,实现对初起火灾的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16.强化火灾风险监测预警。汇聚物联感知数据、行业系统数据和消防业务数据,融合历史数据和现实数据,构建火灾防控专题库,针对建筑、单位、城市、城市群、重点区域等不同维度,建立智能火灾风险评估模型,开展动态化火灾风险评估,推动将消防信息化、物联网技术、智慧消防等纳入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构建“能监测、会预警、快处置”的消防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2024年各地完成各类感知数据汇聚,2025年基本建成智慧化火灾防控体系。
17.提升数字化消防监管水平。运用知识图谱、区块链、移动互联网等技术,科学调整社会单位抽查比例和检查频次,引导消防监管力量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场所单位聚焦,推动消防监督执法数字化转型,实现任务精细化、检查智能化、程序规范化、研判多维化,2025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国的全链条消防安全监管执法体系。
(六)加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培训。
18.落实党校培训。会同中央党校和有关部门,采用“中央党校主课堂+各地区分课堂”同步培训模式,组织医疗机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教育培训,实现全覆盖。2024年开展医疗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5年开展重点文物建筑和博物馆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6年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
19.强化行业培训。三年内,联合人社、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重点组织开展电气焊作业安全培训,严格持证上岗,规范施工管理,落实现场消防安全措施;联合住建、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重点组织开展燃气安全培训,普及燃气安全常识,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联合发改、能源等部门重点组织开展电气安全培训,规范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电气线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指导其他重点行业部门结合实际开展各自分管领域消防安全培训。
20.规范员工培训。督促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培训制度。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当接受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微型消防站队员等重点岗位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具备相应专业技能;社会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公众聚集场所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培训,加强消防演练,全员掌握消防安全常识和自救逃生能力。
(七)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21.普及安全常识。持续开展消防宣传月等活动,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用好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主题公园和消防队站等资源,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保持生命通道畅通、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引导群众常态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家关闭电源、火源、气源),增强消防安全意识。针对“老、幼、病、弱”群体,发动社区网格员、消防志愿者、楼(院)长开展进门入户结对帮扶,提升逃生能力。
22.加强警示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重点围绕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消防安全法治意识。定期剖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集中公布典型火灾案例,重点围绕事故原因、责任追究,查摆问题、剖析教训,以案说法、以案示警、以案为戒。
23.培树先进典型。深化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119消防奖评选等活动,每年培养一批消防安全领域技能人才,发展一批热心消防、服务社会的志愿者,发挥榜样作用,强化示范带动,让全社会更加支持消防工作、尊崇消防职业。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消防部门要及时报请政府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明确工作目标,细化任务清单;定期向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及时提请政府召开会议研究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并开展经常性调研;推动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党政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各地消防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组织协调,建立日常办公、运行机制,挂图作战,稳步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地消防部门要坚持“十指弹钢琴”,对7个方面23项工作任务,区分轻重缓急,确定时间轴线,有序组织实施。将基层消防安全治理与《“十四五”国家消防工作规划》实施相统筹,以更高站位、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加快推进,推动破解深层次突出问题,为消防事业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加快推动消防法规制修订,加快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强化示范引领。各地消防部门要在全面部署的基础上,推动一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示范建设试点,培树典型样板,逐步延伸推广。及时总结提炼治本攻坚经验做法,健全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从根本上解决突出问题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对工作表现优秀、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党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相关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可按规定注意提拔晋升。
(四)强化考核督导。各地消防部门要推动将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纳入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重点,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健全“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督导长效机制,建立完善督导交办制度。对工作推动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地区和单位及时约谈、通报、曝光,对发生较大及以上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考核巡查、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的各项工作机制,推动三年行动落实落地。